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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一周,安徽各市在忙啥?

    信息发布者:朱国庆
    2017-05-05 22:20:19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转载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一周,安徽各市在忙啥?

    4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进驻安徽,截至5月4日,累计向安徽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477件,已全部转交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专门值班电话:0551-62631567

    专门邮政信箱:合肥市邮政92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

    其中476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为:

    合肥133件、淮北11件、亳州19件、宿州29件、蚌埠32件、阜阳39件、淮南21件、滁州21件、六安14件、马鞍山36件、芜湖31件、宣城22件、铜陵13件、池州10件、安庆37件、黄山8件。其余1件转交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举报件共涉及生态环境问题743个,其中:

    大气环境方面238个、噪音方面109个、水环境方面176个、生态问题30个、垃圾问题40个、土壤问题1个、重金属问题3个、油烟问题38个、其他问题108个。

    截至5月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安徽省办理的前四批信访件中已办结12件,责令整改257家,立案处罚35家,罚款金额86.45万元,立案侦查4起,行政拘留2人,约谈54人,问责7人。

    合肥

    截至5月3日,合肥市共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四批环境信访件82件,现已分办各部门,要求立即赴现场调查处理。

    目前,对编号033等涉及的57家企业责令整改;对编号0201等涉及的12家企业立案处罚,处罚金额55.15万元;对编号032等交办件涉及的3人进行约谈。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合肥市将对所有交办问题继续跟踪督办、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办结,问题得到解决。

    芜湖

    为全力配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皖督察,芜湖市各县区积极行动起来,聚焦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4月30日,接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关于“芜湖市三山区保定街道小洲村联群修船厂喷漆除锈过程中污染严重,还经常在夜间焚烧垃圾,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的交办件后,三山区高度重视,从严从快,立行立改,市环保局三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蚌埠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交办单》后,蚌埠市立行立改,确保案件不积压不漏办不拖延。截至5月3日,蚌埠市共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五批转办单问题22件。目前,已将收到的部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问题办结,其余信访件正在积极调查处理中。

    淮南

    寿县永固混凝土搅拌站在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寿县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并罚款5万元。寿县大顺养鸡场未完成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且鸡舍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渗坑。4月29日,寿县环保局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将这两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寿县永固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负责人许某和寿县大顺养鸡场负责人李某分别受到行政拘留7天、10天的处罚。

    马鞍山

    5月2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召开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实行市领导分片包保制度、深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工作,印发了《市领导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分片包干方案》,推动环境突出问题包到位改彻底。

    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包保任务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信访批转件(动态更新)、省环保厅2016年下发监察通知问题、本市排查出的环境问题清单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将4个方面内容按照县区、开发园区属地进行责任分解,各县区党委、政府是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要求、完成期限。

    淮北

    5月3日下午,淮北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省有关环保工作文件精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做到件件有回音、有落实,立竿见影。同时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铜陵

    4月29号,铜陵市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第一批环境信访件后,便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关于群众反映位于铜陵市商业繁华区的沙河新村29栋2到4层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经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环保部门也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4月30日,铜陵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市建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办理环评手续问题后,各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交办和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对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关闭。

    5月2日下午,铜陵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的义安区东联乡群众反映部分企业烟尘和噪声污染问题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动核查处理问题,深挖可能存在的环保隐患点和问题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着落。

    安庆

    5月4日下午,安庆市委书记魏晓明来到安庆市曙光精细化工厂,督察企业停产搬迁情况。

    安庆市曙光精细化工厂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属于老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项目,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安庆市加快推进老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曙光精细化工厂老厂区5月1日前全面停产,5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目前,市曙光精细化工厂已于4月底全面停产,正在制定设备拆除方案。

    宿州

    5月4日,宿州市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六批环境信访件,共5件,涉及环境问题7个。其中,大气环境方面3个、水环境方面3个、其他问题1件。涉及的责任单位分别是:埇桥区(3件)、萧县(1件)、灵璧县(1件)。

    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交办第四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宿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滁州

    5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明光市两起环境信访案件,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5月3日,市环保部门立即行动,前往明光市石坝镇、自来桥镇,对这两起环境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六安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以来,六安市各地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发的信访投拆问题,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一线调查核实,对核实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舒城县春秋乡春秋山露天开采石子矿扬尘污染问题,5月1日,该县相关负责人立即率领县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查看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采矿区生产机器设备撤离安全地带;依法下达执法通知书,暂扣安全许可证;采取场区道路硬化、料场封闭、修建截洪沟和沉沙池、完善破碎机、筛分机除尘设备和传送带密闭、进出口设置车辆洗水槽,定时洒水等措施加强扬尘整治,同时要求所有措施必须责任压实到人、落实整改时限。

    宣城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宣城市迅速成立督察组,对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共分4个小组,由市政府相关秘书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督察组已于5月1日分赴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开展督查。

    池州

    5月2日深夜至3日凌晨,池州市政府督察组赴东至县经济开发区开展环境保护“零点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此次“零点行动”共分三个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四家企业,每到一处都现场察看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转情况、设备维护和运行记录、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等,对部分企业的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突击执法检查结束后,督察组还连夜召开汇报会,听取东至县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就进一步做好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阜阳

    5月3日、4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阜阳省转办第五批、第六批环境信访件,其中涉及阜阳市18件。至此,阜阳市共收到转办的信访投诉39件。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后,阜阳市各地迅速行动,对突出环境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亳州

    截至5月3日中午,亳州市共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12件,均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12件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均属实。

    目前,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蒙城县正英建材厂、涡阳县曹市镇019县道碎石厂、蒙城富源编织袋厂、利辛县力强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正在停产整治;谯城区永鑫料场、曹市镇019县道碎石厂、利辛县汝集镇湾里村搅拌站等3家单位正在进行取缔拆除;各属地县区正在对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蒙城县正英建材厂、涡阳县单集林场安欣牧业等3家单位进行立案处罚。谯城区、涡阳县、市经开区等正在对来信反映的砖厂废气排放、药厂夜间排放有异味气体全面开展调查核实。

    黄山

    连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安徽转办了多批环境信访件。黄山市收到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和立查立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截至5月4日,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黄山市的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5件信访件,黄山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改出实际成效;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求凡交办黄山市的信访投诉问题务必于7日内办结,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调查核实情况不明确、处理整改问责不到位的,将退回重新调查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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